武汉工商学院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者:xb发布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10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武汉工商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校园内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保卫部部长、后勤管理部部长

工作组成员: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部、宣传策划部、保卫部、后勤管理部、校医务室、与事件相关的职能部门和院部负责人。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部。

主要职责:建立防范和预警机制;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及时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应急疏散、抢救;调查事故原因;上报有关信息。

三、预警与信息报送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事故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办公室或保卫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准确:信息报告要客观、准确、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直报:事件发生后,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后,学校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等上级主管部门。

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报告,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

1.各岗位人员发现有突发或异常情况立即用对讲机向警务室报告,值班班长并向科长报告。

2.警务室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受到调遣的校卫队员在听到求救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

3.保卫部值班室在接到各门岗、学生报警和求助后,须立即通知巡逻班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警。

4.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须按程序传递信息,分级找人(以对讲机、电话、手机通报);当某一级无人响应时应立即通知其上一级,直至学校领导人。遇有重大、特殊、紧急情况。在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的同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

5.保卫部接到通知后,迅速对事件作出判断,并根据职能需要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然后视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等相关部门报警。

四、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一)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校内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启动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2.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

(二)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

1.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专项工作组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三)溺水事故处置措施

1.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

2.出现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首先应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置措施

1.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9”和“120”求救电话,同时向省教育厅报告,事故处置组组长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3.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五)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处置措施

1.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10、119、120”等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厅、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2.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

3.事故处置组组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4.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六)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119求救电话,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求救电话。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发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七)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求救电话。

2.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援帮助;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3.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相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五、善后与恢复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设立恢复小组,工作重点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要做到:

(一)救助受伤人员。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二)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全面检查安全。及时全面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四)查明事故原因。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作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五)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