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工作岗位 | 教学□ 科研□ 管理□ 学生□ | 涉密等级 | 否□ 重要□ 一般□ | |
出国(境)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出国(境)目的地 | ||
出国(境)事由 | ||||
行 前 教 育 情 况 | 1.安全保密、外事纪律、文明出国(境)和政策教育; 2.出国(境)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重视安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3.发生或发现保密违规或失泄密事件的处理方法; 4.外出期间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根据有关规定,要受到相应处罚; 5.出行目的地、时间必须和申请地、申请时间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按时回国,严禁前往 敏感国家或地区,不参加与访问无关的活动; 6.出国(境)期间,若受到前往国家或地区专门机关的调查或不公正待遇,应保持冷静, 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组织或当地使领馆。提高政治敏感性,注意防范反华敌对势力,保持 高度警惕; 7.出访期间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须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管理、监督。 | |||
本人已知悉以上内容和行前教育人的叮嘱,并承诺遵守如下: 在出国(境)期间遵守外事纪律,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保守本人所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若违反以下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和相应法律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武汉工商学院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2.出国(境)时不随意携带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有关的资料、物品及其它涉密载体; 3.不谈论自己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不泄露本人所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 4.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研讨及其它活动时,严格遵守涉外活动中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5.不发表、不使用本人所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工作秘密; 6.严格遵守生活纪律,不进入涉黄、涉赌、涉毒等场所; 7.如遇到境外组织和个人对我出访人员进行盘查、纠缠、威胁、策反、资助、馈赠等情况,应及时向 派出(所属)单位和当地使(领)馆报告,并在回国后向派出(所属)单位和国家安全机关详报,不得 隐瞒事关国家安全的情况或事项; 8.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地点出访,不擅自延长在外时间、不前往未获批准的地点; 9.回国(境)后及时向所在学院及国际合作交流部报到。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行前教育人: 年 月 日 | ||||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请于出国(境)前按要求完成本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国际部、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
武汉工商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