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工 商 学 院
招(议)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武汉工商学院(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编 号:GCJS2021-01-09
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二○二一年七月九日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诚招具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我院项目的投标,欢迎能按标书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GCJS2021-01-09 武汉工商学院(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经招标方认可资格合格的投标单位携带有关有效证件到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每份招标文件需交1000 元资料费(该费用收取后概不退还),图纸押金500元(中标单位不予退还)。
每个投标单位须在递交投标书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拾万元),收款单位:武汉工商学院
开户行:建行武汉洪福支行
账 号:42001237044050001270
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按甲方要求准时将投标文件交到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如有延误,视为废标;中标单位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签订合同,逾期视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我院有权扣留保证金。
三、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现场已完成合同要求所有工程量并经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验收,检测合格,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并经本工程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书面同意必须在移交后一个月内作出响应)后结清,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本消防工程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两年)。发票应随付工程进度款时提供,保修金发票应在付结算款时提供;
四、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武汉工商学院
执行单位: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联系单位: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
1.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的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它补充修改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二、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 1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消防系统图纸、技术要求密封报价。设备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的壳体材料费、设备费、加工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检测验收费、报验样品、保修服务等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内。
2.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书及其附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填写和送达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文字和数字应清楚,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确定或确定其为废标。
2.4投标人为完成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5投标人为达到中标目的而故意采取重大错项、漏项、更改招标内容或要求其它不能满足招标人实质性要求等行为,即被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保留对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追究赔偿的权力。
2.6现场踏勘
2.6.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段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7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一定为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无义务进行任何解释。合同价或经商务谈判后确定。若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或不合理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中标人负责,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8招标人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无义务解释原因,投标保证金将退回投标人。
三、投 标
3.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商务标》组成,具体如下:
3.1.1《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投标单位近三年的业绩表
3.1.2《商务标》投标文件组成: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2)投标方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为消防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厂家。有工程施工资质和安装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家。
3)进口产品(若有)交货时须提供海关进口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银行资信证明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信用等级)
6)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的情况
7)投标单位资格声明(见附件)(必须签字并盖法人章及公章)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必须签字并盖法人章及公章)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必须签字并盖法人章及公章)
3.1投标文件须包括招标书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3.2 标书封装要求:《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伍份,内外盖章。
3.3 投标文件报价
3.3.1本工程要求按人民币报价。
3.4投标有效期说明
3.4.1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招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延长投标有效期并通知投标人。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者应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3.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现金或电汇,并于投标截止日三天前汇至指定账号。
3.5.3不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发出中标或落标通知后15天内无息退还。
3.5.5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情况: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拒绝按投标报价说明规定修正标价;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4)中标人拒绝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3.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无息退还。
3.6投标文件提交
3.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6.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凡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同时提交相应授权书。
3.6.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相应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另外,所有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3.6.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自动取消。
3.6.5此次报价投标方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消防系统工程图纸进行报价。
3.6.6计价依据按《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13)》计价;费用定额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2013)鄂建文( [2013]66号)计取;材料价格参照《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9年第10期及市场行情计算。
四、开标和评标
4.1开标会议
4.1.1本工程举行开标会议。
4.2所有迟交和要求撤回及其它明显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送交开标评审。
4.3投标文件的审查
评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未按规定要求予以密封的;
2)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3)主要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授权文件的;
5)投标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6)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7)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的;
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9)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技术标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商务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
11)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
12)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的,如项目范围、质量、进度等。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部分
一、项目简介
该工程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黄家湖西路3号。
二、投标承包范围
(1)武汉工商学院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系统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烟温复合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控制信号线拆除与新装,区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的安装、调试,安防消防集成平台对接,图像显示系统维修,应急电源蓄电池的拆除与新装。(工程包括采购、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费用);
(2)本工程系统调试、消防检测、系统试运行,直至本工程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并取得合格证明,最终交付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物管单位,做好各系统的标识及操作说明手册、标牌的制作张贴,对相关人员提供必要培训,并按照约定做好维护、保养及保修等工作;
(3)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协调周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未尽事宜详见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的标准、规范。
三、优化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清单及图纸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录A规定的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同时应具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现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四、答疑会
本项目组织统一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传真向招标人提出,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答疑会,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疑会,答疑会将统一对各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释和现场答疑,并以签发的答疑会议纪要为最终结论。
五、合同授予
5.1合同授予条件
5.1.1本合同将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即:在投标文件已被确认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符合和具备有效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经验、人力、物力、财力和信誉的前提下,其投标已按本招标文件附件的评标办法及原则被评为中标人。
5.2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有权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5.3中标
5.3.1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时招标人将向拟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拟中标人在5天内确认(盖章)送回,招标人视中标人响应程度确定其中标。
5.3.2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将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的同时通知其未中标。
5.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5.4.1中标人在被确认中标的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5.4.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 招标文件解析
6.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如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相互之间陈述不一致,解析权归招标单位。
6.2如发生6.1所述情况,投标人应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澄清。
第二章 投标格式要求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为一次报价
1)投标总价
2)单位工程汇总表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
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8)设备材料清单价格表
注:以上报价电子版一份,必须注明设备所选用的品牌。
材料、设备品牌、厂商等信息清单
系统 | 名称 | 单位 | 厂家 |
火灾报警系统 | 热镀锌KBG管 | 米 | 恒久远、宏兴、宏远 |
电线电缆 | 米 | 武汉二厂、飞鹤、武汉电缆集团中华 | |
消防报警设备 | 个 | 海湾 | |
电气火灾系统 | 套 | 海湾 |
清单详附件
附件二: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单位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XXXXXXX(招标单位):
我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愿意对_ 工程进行投标。并在此声明,投标文件材料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材料、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XXXXXXX(招标单位):
兹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
工程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有关文件材料、协议和合同。
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消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持续到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消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发包方:武 汉 工 商 学 院(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武汉工商学院消防监控系统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武汉工商学院
甲方将武汉工商学院武汉工商学院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监控系统维修工程发包给乙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 工程范围为武汉工商学院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施工图中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烟温复合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控制信号线拆除与新装,区域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的安装、调试,安防消防集成平台对接,图像显示系统维修,备供电源蓄电池的拆除与新装。(工程包括采购、安装、调试、第三方检测费用);
2、乙方对消防系统工程维修施工质量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维修图纸中的错误和疏漏应在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以书面形式提交解决方案给甲方,最迟必须在维修施工之前提出(对消防工程应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和预见性,因消防第三方检测不合格导致的费用,中标后对于此类费用不做任何调整。如因乙方审图不仔细、把关不严格造成工程返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负责整个项目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维修工程的报警系统消防检测验收工作,并确保消防检测一次性通过并顺利交付使用。
三、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协议或补充合同及其附件(若有);
(2)合同协议书;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及补充;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本合同通用条款;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图纸;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四、质量目标和技术规范
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所有材料设备须符合甲方图纸要求及下列现行和最新的规范、条例、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4—2014;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GB16280-2014;
《火灾技术鉴定方法》GB/T 18294.1-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77-20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200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合同履行期间,不限于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最新版本,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规范进行复核。
五、合同工期
1、本工程合同开工时间为2021年 月 日,消防验收完成时间2021年 月 日,乙方应在此总工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维修施工。
2、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前,应对维修工程制定出自己的施工计划及工期安排。消防工程整体检测验收应一次性通过;
3、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可作顺延:
a: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直接影响施工进度;
b:不可抗力因素。
六、承包方式:
1、本次工程为12栋-13栋学生宿舍、图书馆、外语楼、综合楼、一食堂及公寓楼、体育看台、艺术楼、外语楼消防监控系统维修工程,实行施工图范围内(含图纸会审)总价包干(即包合同造价、包工程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消防检测通过并交付使用、包培训、包售后服务),按报价承诺的费用项目、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和设计变更原因而产生的材料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和数量的改变,除材料、设备单价经建设单位批准按实际调整(以联系单签证为准),其余不得变动,但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双方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2套(其中1套作竣工图);
2、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甲方成控部分审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乙方原因不按此要求报送,甲方将本次应付的款项延至下次支付;
3、甲方委派驻工地现场管理代表,对项目班子人员、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包括材料质量)、机械设备和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进度款签证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4、甲方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结算,掌握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拨付情况。
(二)乙方
1、乙方应按合同质量、工期等条款要求进行施工;
2、开工前提供施工总计划,每月25日(如逢星期六、日,则上推到该星期星期五)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送工程量月报表及次月用款计划;
3、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预制配件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开工、竣工报告书及时送甲方;
4、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如期完工和交付;
5、提交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参加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负责做到工完场清;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不再增加费用;
7、在合同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补,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要予以赔偿;
8、本工程的施工班子按照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承诺到位,甲方经实地考察认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挂靠,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9、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有关规定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标准化管理,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道路清洁畅通,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由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遵守城市管理及甲方有关规定制度,违章责任自负;
11、乙方负责整个消防维修工程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含在总价中;
乙方根据发包人确定的消防产品,协助甲方完成图纸的优化工作;
13、消防检测费、临时设施费与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施工队伍
乙方必须投入足够并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队伍,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在实施中,如乙方的现场管理班子、施工队伍素质、力量和机械设备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价款
1、合同含税包干价:本合同含税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含分包工程管理费,税费。此价格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含图纸会审)的消防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施工、各种检测、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包材料及损耗、包运输、包安(吊)装、包施工水电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赶工补偿、包所有本工程相关垃圾清理外运费、包措施费、包成品保护、包所有相关检测及实验、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与总包及其他分包工程之间的协调配合、工程变更造成的窝工、由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产生的工程风险及材料人工涨价风险等(税率调整除外)一切费用;
施工图(含图纸会审)总价包干的工程已经过双方确认,不因投标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差异、项目特征描述有误等而调整合同总价。组织措施费(包括且不限于总价措施项目费 )包干,组织措施费不因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也不因工程复杂程度的不同而变动。消防火灾报警、系统监控检测调试包干,结算不调整。因承包人管理不善引起的费用增加以及为方便施工而增加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合同价款调整:除甲方原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立项联系单、及明确的材料调整外,均不作任何调整。
3.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的计价方式和材料信息价计取
3.1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工程量均以甲方现场签证为准;
3.2计价依据按《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13)》计价;费用定额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2013)鄂建文( [2013]66号)计取;
3.3材料价按施工阶段《武汉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预算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
十、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报送要求:
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由甲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甲方付款流程:由乙方申请工程款,甲方审批同意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次付款前,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普通发票。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现场已完成合同要求所有工程量并经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验收,检测合格,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尾款5%留存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并经本工程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书面同意必须在移交后一个月内作出响应)后结清,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为本消防工程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两年)。发票应随付工程进度款时提供,保修金发票应在付结算款时提供;
2、投标清单内已明确型号和品牌的设备及材料的主材费计入工程量月报表。乙方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上报工程量月报表,如有虚报现象,甲方保留处罚的权力;
3、合同价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等均包括一般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
十一、结算方法:
1、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工程立项造价确认单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
2、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或设计变更等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和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除材料和设备价格允许按业主方签证价格调整外(价差部分不再计取任何费用),其余不得变动,但甲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双方确认的材料设备品牌;
3、乙方要求更换材料设备的品牌,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只能换成比报价书中承诺品牌更高档次的品牌,单价不予调整。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更换比报价书中承诺品牌低档次的品牌的产品,亦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调低产品价格;
4、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5、水、电、住宿、场地租赁费用由乙方与总包结算。
6、专业测试部门的测试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市政、市容、环保、环卫、交通、治安等城市管理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承包范围和合同条款范围的项目若甲方要求乙方不施工,完工后参照合同中的价格折后价给以扣除;如果不是甲方要求而是乙方偷工减料或自行不施工的项目,完工后参照合同清单中的折后价3倍给以扣除。
9、工程竣工结算报送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二个月内乙方上报竣工图和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包括送审资料清单、结算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及各项结算调整的依据等;
(2)在工程结算审查过程中(即工程结算资料上交甲方一周后),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初稿,若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审核初稿后超过15天未提供书面意见及依据,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核定的结算价款。经双方核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10、工程预、结算审核费:乙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和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对于工程审计(预算、清单、结算、结算报审前变更联系单费用等的审核)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基本费由甲方承担;核减追加费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由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与设计变更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在合适的时候,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会,并整理“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图纸的补充;
2、甲方发出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同样属于合同文件,乙方必须实施。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图纸上有误,或存在不合理情况,优化施工图设计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现场工程师,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甲方成控工程师确认后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3、所有工程变更(包括承包人因施工方便而提出的变更),均须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乙方不得擅自实施。
十三、设备、材料供应
1、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以下设备及材料由乙方采购,但由甲方推荐品牌、厂家、产地。型号规格依照施工图纸规定及报价书执行。
材料及设备品牌详见附件
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武汉市消防局消防产品备案及验收要求。
2、乙方对甲定材料设备均应提供材料设备样品封样,以便甲方检验对照。所有设备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由甲方验收认可。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卸货,若验收不合格,存在品牌与合同不符或使用材料非国标合格产品,将对本批次所有材料设备予以退场,并按本批次材料、设备造价的不高于20%予以处罚。如材料设备进场未通知验收就自行卸货,则视同本批次材料、设备为不合格产品予以退场及处罚。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如发现乙方再次使用劣质设备材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设备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全责;如乙方在消防工程安装施工中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超过保修期,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在使用前应按合同有关条款、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费用由原因方承担。如复验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十四、工程质量及其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有关说明、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记录、自检、互检,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下道工序施工,确保工程达到质量目标;
2、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施工质量、设备、材料等问题,应及时和甲方联系,共同协商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及工程质量、进度及协调等问题。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其处理解决的办法必须经甲方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实施。属设计问题的处理,还须设计单位代表签字同意。甲方如发现施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或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和配合者,有权通知乙方暂停、修改甚至返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依据合同工期编制施工形象进度计划及工作量计划(分季度、月度、周),并通过乙方提交甲方核定、监督。在实施中,每月25日前应将当月(已完工程月报表)的形象进度通知甲方,并及时调整实施计划;
5、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在自验完毕的基础上,通知甲方验收,再会同消防第三方检测部门共同验收,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和湖北省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工程验收后,按建设部和省有关质量保修规定,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填写保修证书交给甲方;
7、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一式四份):
竣工图纸;
工程全过程原始记录和验收单;
材料质保书、检验签证单、材料试验报告;
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
质量评定报告;
工程竣工结算的全部资料;
其他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
十五、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系统调试前,提前24小时通知现场工程师,甲方将及时组织验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派人进行验收,乙方可在自验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但必须向甲方提供系统自检记录。业甲方保留进行复验的权利,如复验不合格,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整个系统安装完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中间质量评定验收;
3、全部工程完工,准备交工验收前,乙方应将由施工引起的垃圾、障碍物全部平整清除、外运;
4、当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提前十五天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在甲方接到“交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后三十天内,乙方配合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评定验收;
5、经验收,有不合格分项,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才能签署验收证书。若属乙方施工责任者,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延误处罚5000元/天,施工工艺与标准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罚没履约保证金另按合同总价的5-10%处罚;若未按期验收,每天按合同总价的1%处罚,影响交付的,除进度款以外的工程款罚没。
6、竣工验收后,施工队伍应在一周内全部撤清;乙方必须保护好成品,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设备设施和管线发生损坏、缺失,乙方应进行返修直至更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
7、乙方确保通过本工程的所有消防检测验收,并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好本工程以外的消防检测验收、检测等工作。
材料、设备品牌、厂商等信息清单
系统 | 名称 | 单位 | 厂家 |
火灾报警系统 | 热镀锌KBG管 | 米 | 恒久远、宏兴、宏远 |
电线电缆 | 米 | 武汉二厂、飞鹤、武汉电缆集团中华 | |
消防报警设备 | 个 | 海湾 | |
电气火灾系统 | 套 | 海湾 |
十七、保 修
一)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自消防竣工验收合格并集中交付之日起计,保修期限为两年,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由乙方免费负责,保修期外的维修仅收取部件、材料的成本费,免收服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消防报警系统整体质量保证期为10年,在质量保证期内消防器材及整个系统应能正常运行;
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个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20%管理费);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未能及时到达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10%的管理费);
4、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本合同范围内结构的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及出具处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承担费用;
3、由于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须进行相应赔偿。
4、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乙方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承包人施工操作不当,或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引起的,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三)前述(一)和(二)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若乙方不及时予以支付的,则甲方可直接从专项保修金中予以抵扣。
十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进行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0%);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一次性通过第三方检测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除非经甲方同意,本工程施工管理班子的人员不得变更,项目经理100%到位,项目经理不到位罚金每天3000元。项目管理班子和主要设备到位率达到100%,项目管理班子不到位罚金:每人每天2000元,主要机械设备不到位罚金:每天2000元;
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本工程要求参照武汉市关于双标化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办法组织施工。如在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罚该项全部保证金;在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方面,未按“双标化”规定施工,按违约处理,该履约保证金酌情扣除;
工程验收后一周内施工队伍和施工机具等全部撤清,超过日期每天扣款2000元。
十九、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在消防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后1个月内,发包人扣除应扣罚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未能及时扣除的,在支付工程款或结算款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二十、廉政建设条款
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二十一、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二十二、其他事宜
二十三、其他相关合同附件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