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一章 生活制度
外国留学生住宿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凡取得我校外国留学生学籍者或校际交流与交换生,可按外国留学生收费标准申请入住外国留学生公寓。
第一条 外国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中国法律、校纪校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外国留学生公寓仅限外国留学生本人居住, 入住外国留学生公寓须提出申请,房型由国际教育学院结合外国留学生公寓情况及个人申请决定。
第三条 卧具、水、电、网络等由外国留学生自费购买。
第四条 新生入住登记,凭入学通知书和护照办理登记手续。
第五条 外国留学生入住须按规定足额缴纳住宿费,入住时一次性付清一学年的房费。如超过10天逾期不交者,国际教育学院有权终止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在学期中途不得退房或换房,在住宿期内如搬离公寓不退房费。校际交流生与交换生可按学期支付房费,中途不退房费。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留宿他人,不得强占房间,不得将房间转租他人,不允许无正式婚姻关系的男女生同住一室。一经查处,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七条 外国留学生在住宿期间调换房间,须在每学期前两周向国际教育学院递交书面材料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第八条 凡修业期满仍需居住者,应与国际教育学院联系。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后未及时离校,应按规定支付房费。外国留学生公寓对拒付房费者强制收回房间。外国留学生家属、亲友等来访时,需在后勤管理部房产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家属、亲友不得在外国留学生公寓内住宿。
第九条 若发现房内设施、物品有人为污损或遗失,公寓管理人员有权请其按件赔偿。对故意损坏的,如不能说明造成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则赔偿费由本室人员均摊。宿舍钥匙和门卡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如外国留学生后勤管理部房产中心备用钥匙无法开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入住外国留学生承担。住宿期间请自行保管好宿舍钥匙和门卡。如果遗失宿舍钥匙和门卡,请及时向国际教育学院和后勤管理部房产中心报告,带有效证件到后勤管理部房产中心登记补办。
第十条 保持宿舍的清洁与安静。禁止在外国留学生公寓举行社交聚会、宗教聚会、大声喧哗或高音量播放音乐等。不得在室内或楼道内随意打洞或涂划张贴;不得在公寓区内或向窗外乱扔杂物;不得往卫生间马桶、洗脸盆内乱倒杂物、残余饭菜及其他硬物,人为造成堵塞由本人疏通;不得在楼道内堆放私人物品;不得私接电线或网线;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保持宿舍楼层通道的畅通,所有学生物品必须放在宿舍房间内,交通工具等应按指定停车点或车库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带入公寓楼内。
第十一条 外国留学生须自行打扫公寓房间,国际教育学院将随机检查各房间的卫生与安全情况。因工作需要(例如空调、管道、消防设施等的检查和维修)要进入外国留学生房间,公寓管理人员提前通过张贴通知、发邮件等方式告知外国留学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不管外国留学生是否在房间内,公寓管理人员有权进入房间施工或检查。遇到紧急情况(例如火灾、医疗急救、抢险等),工作人员可在未通知同学的情况进入其房间。
第十二条 凡毕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外国留学生,从相关部门发出离校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或在学校通知离校期内须办理退宿手续,并离开外国留学生公寓。
第十三条 入住时,应当办理入住手续,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外国留学生签收外国留学生公寓物品清单;退宿时,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并清点房间物品,外国留学生须结清宿舍的住宿费、水电费、网费等。对使用不当损坏或丢失设施设备和家具的,须照价赔偿。如未出现损坏或丢失设施设备和家具的,保证金如数退还。学生结清费用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四条 退宿时,请将物品自行清理干净,不得将私人物品滞留在宿舍内,否则,将遗留物品将作废弃物品或按无主物品处理。退房时间以归还宿舍钥匙和门卡为准,到国际教育学院填写《外国留学生离校审批单》。
第十五条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退房者,应及时与国际教育学院联系并办理居住延长手续。到规定的居住截止日期未退房且未与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者,将为其保留房间3天;3天后仍未退房且未取得联系者,其房内物品将遗留物品将作废弃物品或按无主物品处理。
第十六条 学期结束外国留学生退房,须提前2至3天办齐离校审批手续,不得借故推诿。
第十七条 宿舍或公共场所的设施如有损坏,请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工人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原则上外国留学生不得在校外居住,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提出申请,并办妥有关手续,最终由国际教育学院决定是否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住宿校外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九条 如有违反住宿规定者,国际教育学院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赔偿等经济处罚及其他处理。严重违规者,将被取消居住资格,所付房费不予退还,并严肃处理。
第二章 安全制度
第二十条 严禁把酒精炉、煤油炉、蜡烛、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带入外国留学生公寓,禁止在公寓内焚烧任何物品,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由此造成事故的须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禁止在校内外及宿舍内酗酒、赌博等影响校内及宿舍公共秩序的活动,不得在公共场所内大声喧哗,禁止播放高音量响等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区内经商及推销,违者依法严肃处理。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外出者平时请于23:00点前返回外国留学生公寓,如遇特殊情况须在23:00以后进出公寓,请在后勤管理部房产中心登记姓名和外出原因,对拒绝登记和说明外出原因的外国留学生,报国际教育学院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注意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私接电线,私移插座,严禁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严禁盗用公用电源,不得私自接装电话。房间内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及其他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因违章购买电器,公寓管理人员予以收缴,如违章使用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用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注意防火,不得在房内点蜡烛,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楼内外燃放烟花爆竹等,因个人责任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损失,严重者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寓内如发生火警、漏电等意外事故,要镇静应对,速向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人员报告,做到有序疏散。
第二十四条 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注意自身安全。离房前请锁好房门,关闭窗户和所有电源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第二十五条 外国留学生在校园内聚会,需事先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聚会时,不可大声喧哗、不可播放高音量音响,在规定时间内结束,以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和体息。
第二十六条 外国留学生公寓区域内严禁无牌照摩托车、电动车进出及停放,违法者予以没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处。
第二十七条 请记住以下常用电话号码:
救护 | Ambulance | 120 |
公安 | Police | 110 |
火警 | Fire alarm | 119 |
电话查询 | Phone Number Enquiry | 114 |
国际教育学院 |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 88147361 |
保卫部 | Security Department | 88147273 |
公寓管理员 | Foreign Student Apartment Manager | 13638671505 |
第三章 公共厨房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外国留学生公寓配有公共厨房,为外国留学生共同使用。
第二十九条 外国留学生要爱护厨房配备的水电设施、抽油烟机、电磁炉、冰箱等各项设施设备,并要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损坏或占为己用,违者照价赔偿,并处以一定罚款。
第三十条 厨房设施出现故障时,请及时报告外国留学生公寓管理人员,以免影响使用,属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并处以一定罚款。
第三十一条 注意保持厨房清洁卫生。使用完厨房设备后,应及时整理物品,清理残留垃圾,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第三十二条 使用厨房排水设施时,注意不要造成堵塞。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第三十三条 使用公共厨房后,要关好厨房门窗,切断电源。外国留学生代表负责管理公共厨房钥匙。
武汉工商学院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