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工 商 学 院
招(议)标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武汉工商学院教材供货招标
编 号:G2018-06
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八年五月九日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根据我院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诚招具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我院教材供货招标项目的投标,欢迎能按标书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教材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G2018-06武汉工商学院教材供货招标
经招标方认可资格合格的投标单位携带有关有效证件到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每份招标文件需交300元资料费(该费用收取后概不退还)。
每个投标单位须在递交投标书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收款单位:武汉工商学院
开户行:建行民族大道支行
账 号:42001237044050001270
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则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按甲方要求准时将投标文件交到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如有延误,视为废标;中标单位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签订合同,逾期视中标单位放弃中标,我院有权扣留保证金。
三、付款方式: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于全部教材到货并验收合格后,结算折扣后的总货款。春季教材结算时间为六月底,秋季教材结算时间为十二月底。
四、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武汉工商学院
执行单位: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联系单位: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7-88147037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议评开标。
二、投标者要求及相关说明:
1、投标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
3、投标价均按人民币报价,且为含税价。
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书内容
1、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不符,则以正本为准(投标完后,标书概不退还)。
2、投标公司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税务登记证、主要业绩、设备原厂授权证明等。
3、投标公司须列举最近叁年内湖北地区教材销售的成功案例,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合同金额等,至少列举3例以上,用表格形式。(务必真实)
4、请投标方严格按照我方拟定的标书文件的顺序报价。
5、总折扣率及版别、版次折扣率,以表格形式分别报价,要求全投。
6、到货时间承诺及服务承诺。
五、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
2.1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3开标后发现招标文件内容有虚假材料或信息。
3、在开标之前,不允许投标方人员与评标成员接触,如果投标方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签合同时向投标方人员施加不良影响,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
4、本次招投标采取评标员集中议标方式,对未中标的单位我方不负责解释。
5、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损害招标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各投标单位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招标单位将取消所有参与串通的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中标与签订合同
1、自开标之日起一周内,招标单位向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考察,最后商议定标。
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招标单位规定的日期签订合同,或故意拖延签订合同,则招标单位可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七、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向我方招标负责人进行咨询。
八、本次招投标采取评标员集中议标方式,武汉工商学院招投标办公室保留此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第三部分 教材供应基本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教材必须是学校约定的预订单、补订单规定的版别、编著者、版次、数量等。若出现盗版、翻印的教材,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2、在教材发放完毕后,供应商无条件的收回多余的教材,使教材管理部门零库存。
3、供应商与相关出版社有业务联系,确保所订购的教材能够按学院要求的时间到货。
4、对于临时追订的教材要及时到货。
5、提供最新教材征订目录(纸档和电子档)。
6、免费提供高教版教师样书和参考书。
7、供应商负责免费组织我院相关工作人员参与高校教材建设会议。
8、按要求将教材存放到指定库房、指定位置。
9、教材到货、卸货时间应在正常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
10、供应商要对我院提出的服务要求做出书面承诺。
11、未尽事宜见商务合同条款。
12、供应商应提供我院自编教材的印刷、出版等方面的业务。
13、帮助我院自编教材的推广。
14、教材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到货。对所购教材不能及时供应的,应在接到订单后48小时内回告教务部,并说明原因。
15、对我校提供的加订或是补订教材的订单,保证在48小时内向教务部回告有无该书,以便我校重新选择教材。追加的教材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校书库)。
16、教材要做到无破损,无污染,内页无残破,无漏页、错页。如有以上情况出现,供应商应保证无条件调换,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7、教材供应商应积极主动与教务部沟通联系教材的征订情况。
18、凡是由教材供应商造成的教材错订,漏订(含教材的版况),一经发放,责任由教材供应商自行负责。
廉 政 责 任 书
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学校各项经济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国家以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二、任何人不得接受或邀请以考察为名而与项目无关的出国(境)或国内旅游。
三、任何人不得收受或赠送任何形式或名义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本单位或另一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在其对方单位安排工作或参与业务活动。
甲方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一至五项的行为,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乙方有关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不予付款;严重违纪的,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涉嫌犯罪的,向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因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甲方将乙方违纪违法单位及人员记入“黑名单”,使其三年内或永久不得进入甲方市场。